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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应尽快制定《惩治汉奸言论法》

炎黄综合 2020-04-17 16:31:27

米国中情局千方百计向中国推销的那种“言论自由”方案,是骗鬼的,是白皮们为汉奸争取在中国大放厥词的特权呢。

中国千万不要被那种“言论自由”毒药方牵着鼻子走,相反,敌人越怕什么,中国应越来什么。

首要任务是中国应尽快制定《惩治汉奸言论法》。

中国要特别警惕汉奸言论自由化,当年苏联败类、米国间谍戈尔巴乔夫搞“新闻公开性改革”,就是想让苏奸随意发言,却钳制苏联爱国者声音。

苏联最后的结果,大家都看到了——《苏联激进政改导致种族灭绝苦难

中国在赵紫、胡耀时代,以及后来的胡温时代,都出现了汉奸言论猖獗的情况。

这些汉奸言论,目的都是捍卫其西方主子的利益,打断炎黄文明复兴进程,控制中国人民的正常生存需求,使其不影响其西方主子高高在上的殖民者地位。

奥巴马:中国人采取澳大利亚和美国生活模式,情况会十分悲惨——地球容得下中国和西方吗》就揭示了西方指挥汉奸捣乱的真正目的。

所以我们要严打汉奸公知在中国的反华、反人民言行。

更多内容可见:【炎黄专题】人民民主专政的言论自由:严打汉奸言论,防范官僚和资本钳制人民言论,让人民言论成“指挥棒”

建议制定《惩治汉奸言论法》的提案(全文)

(2007年提出)

“汉奸”,按《辞海》和《现代汉语词典》的解释:“原指汉族的败类,后泛指投靠侵略者、出卖国家民族利益的中华民族的败类。”

我国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,饱受外国列强的侵略、压迫、欺凌,沦为半殖民地国家。我国五十六个兄弟民族团结奋斗一百多年,牺牲了数千万人的生命,才于1949年10月取得国家的独立和中华民族的解放,自立于世界各国之林。我们绝不能容许外国军队再次侵略中国,绝不能容许投靠侵略者、危害国家安全、荣誉和利益的汉奸行为,绝不能容许汉奸言论自由泛滥。

然而,近年来,我国一些报刊上不时出现汉奸言论——歪曲历史事实,为1840年以来外国列强侵略中国的罪行辩解,甚至为日本军队侵占中国国土、大量屠杀中国人民的罪行辩解。

这种投靠侵略者,出卖国家、民族利益的文章,理所当然地受到我国学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谴责。这类报刊的主办单位行使职权,对其编辑部人员进行批评、处分、调整是符合宪法的,居然受到抵制和攻击,被诬为“侵犯言论、出版自由”。社会上一些知名人物竟然发表联合声明,为发表汉奸言论的作者和报刊鸣冤叫屈,说他们受到了“恶性新闻管制”。

如果听任汉奸言论自由泛滥,毒害我国的青少年,侮辱历史上的爱国志士和抗战英雄,将对我国社会和国家前途带来严重危害。我们应当依据宪法,制定专项法律予以制止。

我国《宪法》第三十五条规定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、出版、集会、结社、游行、示威的自由”。《宪法》第五十一条规定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,不得损害国家的、社会的、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。”《宪法》第五十四条规定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、荣誉和利益的义务,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、荣誉和利益的行为。”

因此,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《宪法》的上述规定,借鉴奥地利等欧洲国家立法禁止为纳粹党罪行辩解的做法,制定《惩治汉奸言论法》。

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,奥地利共和国制定了《禁止纳粹党法》。该法第三h条规定:“在印刷品、广播等媒体中或在公众中,以使许多人能够接触的方式否认、极力淡化、赞成纳粹种族灭绝罪行或其他反人类罪行的人,或试图为纳粹种族灭绝及其他反人类罪行辩解的人,按本法第三g条予以惩罚。”即:“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十年。行为人之活动有特别危害的,处有期徒刑二十年。”

欧洲的法国、德国、瑞士、比利时、捷克、斯洛伐克、波兰、立陶宛、罗马尼亚等国,也制定了类似的法律或法律条款。

1989年,英国右翼历史学家大卫.欧文去奥地利发表两场演说,为德国纳粹党大规模屠杀犹太人的罪行开脱。他宣称,“二战”期间被关押在纳粹集中营里的大多数人不是死于屠杀,而是死于斑疹伤寒等疾病。大卫.欧文被控犯有“否认纳粹大屠杀罪”,奥地利警方对他发出了逮捕令,他逃脱了。2005年11月,大卫•欧文再次去奥地利演说,一入境就被奥地利警方逮捕。2006年2月,奥地利的法院依照《禁止纳粹党法》的规定,对大卫.欧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。这个判决受到欧美各国人民和政府的欢迎和支持,连英国政府也没有提出异议。

我国制定《惩治汉奸言论法》应明确规定:“对于在公共场所发表谈话或在大众传媒上发表文章,歪曲历史事实,为1840年以来外国侵略中国的罪行辩解的人,判处一年至十年的徒刑;对于为1931年“9•18事变”至1945年日本投降期间日本军队侵占中国领土、大量屠杀中国人民的罪行辩解的人,判处二年至二十年的徒刑。”“对于发表上述汉奸言论的大众传媒的法人代表或责任人,判处三个月至三年的徒刑。违法的大众传媒若在规定期限内(报纸、电台、电视台为七天,期刊为一个月,出版社为二个月)公开检讨、承认错误并发表批驳汉奸言论的文章以消除毒害,其法人代表可以免受法律惩罚。”

第一提案人:

喻权域(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咨询委员)

联名提案人:

王洛林(中国社会科学院前副院长)

靳辉明(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)

李崇富(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)

白钢(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)

姬亚军(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)

贺捷生(军事科学院离休干部)

郭松民:建议重启《惩治汉奸言论法》立法程序

2018-04-23

美国发起贸易战之后,中美正处于全面对抗的起始阶段。

这次较量,很可能将决定未来数百年中华民族的命运。

如果胜出,则不仅两个一百年的目标能够实现,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,中国重回世界舞台的中心,而且可以通过将人类引向社会主义的方式,实现“中国应当对于人类有较大贡献”。

如果失败,则很难避免重蹈前苏联覆辙。新中国成立以来近七十年取得的现代化成就,有可能毁于一旦。

这绝非危言耸听!

从文明冲突的角度看,在大航海时代以来,西方统治世界差不多已经五百年。其以“国际统治阶级”自诩的精英阶层,绝不愿意看到一个非西方文明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后来居上,动摇其统治地位。

对西方的“国际统治阶级”来说,非西方文明,尤其是中国,最好处于阿拉伯世界目前的状态——四分五裂,自相残杀,丧失追求现代化的冲动。

既然较量不可避免,中国目前最需要的就是万众一心,同仇敌忾,共同参与到这场伟大斗争中来!

然而,目前国内一些媚美、崇美人士,四处散布中国无理,战则必败的言论,甚至主张阵前投降,严重影响了军心士气。

见炎黄之家《有些渣渣想中国崩溃都想疯了——中美贸易战失败论不可取

网上有一篇《现在向美国投降是代价最小的时候》文章,流传甚广。文章的作者以中国目前在芯片行业和美国存在暂时差距为由,公然声称:

“中华民族还远没有到可以跟美国正面对决的时候。现在不到时候,将来一百年内都不到时候!”“现在投降的好处是无需跪着,站着举起双手即可。将来投降,不但要跪着,还必须跪姿标准,否则挨打更惨。这就是现在投降和将来投降最大的差别!”

是可忍孰不可忍!

自1840年以来,中国人民一百多年的前赴后继,不懈奋斗的历史,抗日战争胜利的历史,尤其伟大抗美援朝战争胜利的历史,都雄辩的证明,即便存在一定技术装备的差距,中国人民也完全可以战胜侵略者。

何况今天从技术的角度看,中国面临的困难,比抗美援朝战争时要小得多。

但是,这种投降言论的危害却不能不予以足够的重视,否则会给中国人民造成重大灾难。

历史的教训不应忘记。

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后,国民党内一批对抗战前景悲观失望的军政人物:如顾祝同、胡适、朱绍良、梅思平、陶希圣、罗君强、陈布雷、张君劢等人,共同组织“低调俱乐部”,散布“战必大败”的悲观情绪。

周佛海就认为:“中国现如今人的要素、物的要素、组织的要素,没有一种能和日本比拟,战必败。和(投降)的越早,对国家就越有利。”

汪精卫则认为:“主战有主战的道理,不过,主战的目的是什么呢?为的是国家能够独立生存下去。如果能达此目的,和日本言和(投降)也不失为一种手段。一味主张焦土抗战的、唱高调的应该再坦诚一点,要说老实话。”

比较一下周佛海、汪精卫以及《现在向美国投降是代价最小的时候》作者的言论,真是何其相似乃尔?

汪精卫虽不直接参加“低调俱乐部”的活动,却是这个组织的灵魂。

依托低调俱乐部散布的“战必败,和未必亡”的舆论,逐渐形成了以汪精卫为中心的“和平运动”,为汪精卫、周佛海等最终落水当汉奸创造了氛围。

主张投降的言论虽然不值一驳,但危害不可小觑。

今天的形势,除了要大张旗鼓地反击汉奸言论之外,还应考虑重新启动《惩治汉奸言论法》的立法程序。

2007年两会期间,全国政协委员喻权域等七人联名提交了《惩治汉奸言论法》提案。

在当年的时代背景下,这一提案石沉大海。

今天重启这一法案的时机成熟了,《现在向美国投降是代价最小的时候》之类的文章肆意流行提醒我们,没有这样的法案,主张投降的舆论就有可能成为主流,就可能形成“当汉奸才是真爱国”的舆论氛围,中国就不可能赢得命运大决战的胜利!

喻权域谈《惩治汉奸言论法》

喻权域说,他之所以要提出该提案,是因为2016年《中国青年报》发表了中山大学教授袁伟时的文章,为第二次鸦片战争和八国联军翻案,有必要对这种为汉奸辩护的行为进行制止。

我们的历史书比西方的要公正

喻权域从《宪法》中找到了他的立法依据——第35条规定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、出版、集会、结社、游行、示威的自由。”第51条规定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力的时候,不得损害国家的、社会的、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力。”第54条规定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、荣誉和利益的义务,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、荣誉和利益的行为。”

“读法律不能只读对自己有用的内容,不谈另外的东西。我们看到了‘公民有言论自由权,有出版自由权,有劳动权,通信权,有学习权’,就是没有看到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力的时候,不损害国家的利益,不损害集体的利益。’”喻权域说。

在阐述了他的提案以后,喻权域将重点落在了历史教科书的编撰上。

“任何国家的历史都是写现实,因为都是现实的历史家在写。比较而言,我们的历史书写得算是比较公正的,比西方的历史书要公正。”

“我们经常说:北约是针对华约建立起来的,现在华约解散了,而北约为何还仍然存在?这根本上就是错的,是北约先于华约成立的。先后顺序不能搞错啊,这是不容颠倒的。”

喻权域说,从1990年开始,美国年年发表白皮书攻击中国人权。于是领导就让他搞中国人权研究会,“今年两会期间发表的《美国人权报告》,就是我‘发明’的。”

“我们什么都学美国,就是有一条不学美国,就是不学美国人怎么看自己的历史。”喻权域说,美国人把自己历史上的丑事都掩盖了,我当了21年右派,现在好多人建议要建立什么反右博物馆,我就不同意,你去看看,美国有没有3K党博物馆,有没有麦卡锡主义博物馆?”

喻权域特别谈到了被广为传播的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: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: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;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;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。

“这只是一个总的方针,但具体的法律却有很多的限制。”喻权域说,“美国法律里对防止颠覆政府法律规定的比中国更多更细,只是由于美国现在强大了,所以有些法律就不执行了。”

有汉奸言论的人危害了国家利益

不同声音也不能违背宪法。不要说在中国,其他国家同样也不能容忍。

如果在公开媒体发表为鸦片战争以来的侵略者翻案的言论,就应该惩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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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m.womenjia.org/z/202004/1761.html

本文话题: 汉奸 郭松民 政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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